Letou市人民政府
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二级应急响应的通告
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,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。
Letou市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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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,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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